日前,甘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了《临夏回族自治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至此,临夏回族自治州特有的古地质遗产——古生物化石,将得到有效的保护。
据介绍,临夏回族自治州所辖7县1市几乎都有古生物化石分布,分布面积达32.5万公顷,目前已发现的出露点达48处。已出土的古生物化石,经鉴定分属爬行纲和哺乳纲的6目50余个属种。从距今3370万年至250万年各个地质层位中都发现有大量的古生物化石,已出土的古生物化石从数量和质量上都超出世界其他经典地区,是人类研究古地理、古气候、古环境变化的理想场所。
为了有效保护这一珍贵的古地质遗产,2003年12月,临夏州成立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起草协调领导小组,开始条例的起草工作。2006年6月7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并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批。
《条例》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都作了相应的规定,明确了重点保护和一般管护对象、新发现化石的处理、没收化石的处理、保护区和地质公园的设立、保护中应禁止、鼓励的内容等。同时,规定了古生物化石开发利用、科学研究、科普宣传、展览、勘查采掘等活动的具体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