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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盗采乱挖化石很嚣张 真假化石公然掺杂贩卖

发布时间:2014-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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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义县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内,已发现的主要化石门类有爬行类、两栖类、鸟类、昆虫类、植物、木化石等20余种,其中杨氏锦州龙为省内已发现最大的禽龙类化石,中华神州鸟被雕塑成锦州市府广场标志性建筑物,世界首件翼龙胚胎化石惊现辽西,产自于义县金刚山化石产区,这一发现,解开了翼龙是胎生还是卵生的科学之谜。

  [惊讶] 保护区内满目疮痍

  当汽车在蜿蜒曲折的盘山道上缓慢地“爬”行到半山腰时,司机轻踩刹车,停车后,车内几名昏昏欲睡的乘客才知道,这里便是义县头台沟乡白菜沟村。3年半前,省政府在这里正式建立了义县古生物化石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覆盖周边的7个乡镇及22个自然屯,面积达238平方公里。

  5年前,这里曾出土了杨氏锦州龙,这是我省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最完整的恐龙,距今约有1.2至1.5亿年。这个我省第一件保存完整的大型恐龙化石,对于研究禽龙类的演化和鸭嘴龙的起源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当记者在白菜沟村却看到,曾挖出恐龙的地方正在被挖掘,一位正在挖掘的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里曾被多次盗挖过,很可能这里的恐龙化石被盗走或被破坏。

  同样令人感到心痛的是,在头台沟乡万佛塘村,十几处被新盗挖的洞穴仍然清晰可见。据知情人介绍,近几年来,由于利益驱使,一些人大肆上山盗挖化石,当地有些人白天上山垃圾场拾垃圾,晚上或拿手电或点汽灯,上山疯狂盗挖化石。就连义县头台乡政府办公室人员王福庆也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盗挖古化石的事我们知道,镇里、村里曾制止过,但他们都是在暗地里偷偷摸摸地进行,我们也没有任何办法。目前盗挖化石现象仍然存在。”

  [气愤] 盗采乱挖气焰嚣张

  在义县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主管部门义县国土资源局里,局长张以中热情地接待了记者。

他向记者介绍说:“2003年,锦州市、义县分别下文批准成立‘义县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管理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政府,由国土资源部门归口管理,核定人员编制18名,领导职数2名。现保护区管理处下设办公室、保护工作站、化石馆及化石派出所。”人员和经费得到充实之后,义县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对核心区内的金刚山、河夹心、破台子等7个村屯进行了封井、回填,并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抓捕盗采乱挖人员70多人。

  但面临目前保护区频频遭到破坏的情况,张以中局长不由得皱紧眉头,深有感触地说:“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初建之时,从事化石保护的工作人员仅3人,资金短缺,很难全方位禁绝盗采乱挖现象。这些盗采乱挖的不法分子组织、分工均很细化,保护区的人员还未到达现场,他们就乘车潜逃。由于人员不足,以及交通、通讯设备的相对落后,等保护区的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只留下盗采乱挖者挖掘出的大坑,执法人员只能毫无收获地离去。这样的情况使盗采乱挖者越来越胆大,气焰也越来越嚣张。”

  [伎俩] 化石贩子打“擦边球”

  被盗采乱挖者偷窃的化石究竟哪里去了?义县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治安派出所李峰所长分析说:“不法分子盗挖化石的根源就在于化石有交易市场。如果无法交易,不法分子就不会铤而走险。”

  在义县的一家兼营古生物化石的“奇石馆”里,记者以买者的身份问服务员:“你们的化石从哪来的?不会是假化石吧?”服务员紧张地打量着记者,回答说:“我们这里的化石都是从有存货的客户那里购买的,这里没有假化石。”

  一位知情人为记者解开了其中的秘密。国家有关部门曾下发过规定,2005年12月29日前,由村民挖掘的化石不属违法。因此,有些村民手中都积存了早先挖掘的化石。“化石交易市场鱼目混珠,常有人上当受骗。”前不久,当地人张先生的一位北京朋友来到当地,花了数千元购买了一块化石送给朋友。结果朋友回到北京后,经过专家鉴定,这块化石是假的,仅值10元钱。“在化石市场里,商业欺诈的问题很严重,专唬不懂‘行’的人。”

“有一次,带领民警到化石店里检查,明明看到店里摆放着假化石,店主却从容地说‘是工艺品,咱们当工艺品卖。’”义县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治安派出所李峰所长告诉记者,这样的情况他与民警们经常遇见。每当遇到这样的情况,民警们常常哑口无言。因为没有规定工艺品不能和化石摆放到一处出卖,化石商贩打的就是“擦边球”。

  为了能够更形象地向记者说明情况,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阚副处长拿出了4年前收缴的一块潜龙假化石,记者没有看出丝毫破绽。据阚副处长介绍,用真化石的石板作底板,再用骨粉和胶水混合,再将混合物放入事先做好的模具里,等粘贴好后,用小刀打磨干净。造假的方法很简单,外行人根本看不出来。

  [内幕] 贩卖化石手段隐蔽

  为了进一步确认,记者乘车来到了锦州市古化石交易市场。

  “我想买块化石送礼,有点档次的。”记者向一位店主试探性地进行了“侦查”。他打量了记者之后,思索了一小会才在柜台下面拿出了一块比较大的鲟鱼化石说:“这东西不能摆在明处,不允许卖的。”这块化石要价8000元。记者摇摇头说:“价格偏低,我想买个二三万元的……”

  见记者不满意,他小声说:“我看你挺有诚意的,那我就说实话。这里是不能直接买到鸟和龙的古化石……为了防止被抓,我们只能在网上交易……”之后,他向记者索要了联系方式,并约在网上联系。当晚,记者果然收到了他从网上发来多张古化石照片。义县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治安派出所李峰所长为记者解开了其中的奥秘。盗挖分子一般盗窃一小块化石贩卖后的价钱是2—5元,而商贩出售的价格最低是50—100元,如果保存比较完整的价格可能会高得惊人,但是这些化石对于科学研究而言都是“无价之宝”。

  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化石市场的监管主要以土地局监管为主,化石的出售有等级之别,需土地部门的鉴定,他们才能介入此事。义县土地局副局长、义县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长高家俊认为,只要化石市场存在一天,化石的挖掘情况就不能停止。化石不是矿石,开发利用也不是“挖一点,卖一点”那么简单。

[困惑] 法律法规不够明细

  省国土资源厅化石管理处赵毅宾处长告诉记者,现在打击盗掘、非法贩卖古生物化石的工作仍旧是个“难题”,因为对付转入地下的化石交易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赵处长透露,我省正计划引入化石保护管理的监督奖励机制,基本思路是制定相关奖励政策,动员群众举报盗掘、贩卖化石的违法犯罪行为。

  赵处长告诉记者,为了更有效地打击针对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曾通过了关于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明确走私、盗窃、损毁、倒卖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行为将受到刑法有关条款的惩处。

  赵处长表示,司法解释有些含糊,具体落实起来还是有一定的困难。他同时认为,如若以后能够有更加细化的司法解释,将会对古生物化石的监管起到促进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化石保护是全社会的事,只有让化石产地的百姓自觉行动起来保护化石,让化石保护成为当地百姓的一条生路,让他们意识到破坏化石就是断自己的生路,这样,才能彻底消除化石产地百姓盗掘化石“换钱”的尴尬。

  资料介绍:

  2001年,我省出台了《辽宁省古生物化石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化石是特殊商品,1—3级化石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市场,一般化石可进入指定的市场销售”;“经省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甲级经销单位可对2—3级化石进行销售,经公证可对一级化石进行拍卖。乙级化石经营单位只能销售一般化石。管理部门同时确定了化石等级的分类标准。中华龙鸟、东方翼龙、杜氏孔子鸟等15个珍稀物种为一级化石;而圣贤孔子鸟、娇小辽西鸟等12种鸟类作为“确已研究清楚的鸟”被列为二级化石;鹦鹉嘴龙、满洲龟等被列入三级化石;至于各种鱼类和龙虾,则为一般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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