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检察建议助力保护古生物化石
(化石网整理)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重要职责,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可以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普洱市景谷县地处云南省西南部,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孕育了丰富的自然资源。1978年中国科学院北京植物研究所和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的科学家在景谷盆地内发现了宽叶木兰化石为主体的景谷植物群化石,在地质古生物学上被称为“第三纪景谷植物群分布系”,是我国少见的渐新世植物群,距今约3540万年。然而,景谷县地下的古生物化石被个别人员私下贩卖牟利,引起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一定要加大景谷宽叶木兰化石保护。
为切实加强景谷宽叶木兰化石司法保护,当地两级检察院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开展景谷宽叶木兰化石等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景谷县检察院联合行政机关人员深入景谷县威远镇河东村芒现村民小组、云景煤业等地走访调查,实地察看古生物化石收藏及了解是否存在私挖、盗采古生物化石等行为。
经过大量细致调查走访,检察人员发现李某某私自在景谷县某道路旁出租屋内销售古生物化石,检察人员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前往该销售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李某某进行调查询问,及时进行证据收集固定。
经调查,景谷县辖区内存在化石私自买卖、流入市场、流失到外地,保护缺失;相关职能部门对化石研究保护工作没有形成系统化的资料,未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等情况。为此,景谷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积极履职,联合县茶特中心聘请云南省地质调查院进行调查,并起草发布《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违法发掘、私自买卖古生物化石的通告》,加大宣传保护并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开展调查研究、实物收集等工作,待鉴定成果公布后,再确定古生物化石保护区范围,并根据研究成果按相关规定申报自然遗产。
景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护好景谷县独特资源优势和闪亮名片——景谷宽叶木兰化石。通过唤醒3540万年的景谷宽叶木兰化石,焕发出景谷县文旅产业、茶产业的生机活力,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