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向国家自然博物馆移交5件古生物化石,此次移交的古生物化石为海百合化石,共14.15公斤。
首都机场海关向国家自然博物馆移交的海百合化石。北京海关供图
此前,首都机场海关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批化石,后经相关机构鉴定为志留纪时期海百合化石,系国内罕见并保存比较完整,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按照《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首都机场海关将该批海百合化石移交国家自然博物馆收藏保存,发挥科研科普作用,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意识,使化石及古生物制品真正发挥应有的社会价值。
海关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古生物化石。北京海关供图
海关提醒: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规定,运送、邮寄、携带古生物化石出境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向海关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出境批准文件;单位或个人未取得批准运送、邮寄、携带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将追究刑事责任;境内单位或个人从境外取得的古生物化石进境的,应当向海关申报,按照海关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境手续。
编辑:诸鹏飞
审核: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