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是“恐龙之乡”,也是迄今世界上出土恐龙化石最丰富、最完整、最古老、最原始的地区之一,每年吸引着众多中外游客前来游览。
近年来,禄丰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恐龙山镇实际,同步推进地下生物化石与地上绿水青山的守护工作,设立恐龙山人民法庭和古生物化石保护巡回审判点,为“恐龙之乡”的和谐与安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禄丰市人民法院依托设立在世界恐龙谷景区的古生物化石保护巡回审判点,与恐龙山镇党委政府沟通配合,形成“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法治宣传共同推进、生态产品人人享有”的古生物化石守护圈。禄丰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所,召开座谈会,掌握全市恐龙化石等级、种类、保护等工作情况,交流文物保护存在的困难和意见。与禄丰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协商研究,制定联发《古生物化石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完善线索交流、办案协作、日常联络等机制。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古生物化石刑事司法保护和公益诉讼保护有益探索,在恐龙化石主要发掘地旧址,实地走访,对发现的恐龙化石保护安全措施不完善、保护标识设置不明显、周边群众法治意识不强等问题,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保护职责,加大群众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综合运用检察监督形式助力恐龙化石保护工作。
禄丰市人民法院恐龙山人民法庭积极探索“旅游+法治”融合发展模式,妥善高效化解各类涉企纠纷,为辖区旅游产业提供“法官+企业”服务,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针对旅游纠纷案件的特点,运用小额诉讼或简易程序依法实现速裁快审、即时履行,让游客满意而归。六五环境日,结合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禄丰市人民法院向村民宣传普法,有效增进村民对恐龙化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
原标题:《楚雄禄丰多举措为“恐龙之乡” 提供司法保障》
编辑:诸鹏飞
审核: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