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制定具有科学价值古化石名单
10月10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辽宁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名单》和《辽宁省珍贵的具有科学价值古脊椎动物化石名单》已经制定完毕,并向全省有关市和有关部门下发印发通知。
据介绍,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是指对生命起源、生物演化具有较大科学研究价值,能为地质事件、古地理、古气候、古环境演化提供证据的古脊椎动物化石;珍贵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是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中更为重要和稀有的。我省古生物化石资源丰富,被誉为世界古生物化石宝库。为做好化石保护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在广泛征求省内外专家、省古生物化石鉴定委员会和有关管理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辽宁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名单》和《辽宁省珍贵的具有科学价值古脊椎动物化石名单》。名单列举了我省目前发现的这两类化石的属种,包括哺乳类、鸟类、恐龙、翼龙、有鳞类、李龙类、龟类、两栖类、鱼类等近300种古脊椎动物化石。名单中未列入或以后新发现的属种,将由省古生物化石鉴定委员会组织两名以上专家确认后确定。
据悉,今后化石违法案件中涉及的化石,将依据名单中所列的化石,确定其是否为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或珍贵的具有科学价值古脊椎动物化石,并作为案件定性的证据。